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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苦一生,遺產便宜仇人?
辛苦一生,遺產便宜仇人?
詳細介紹
為什麼要立遺囑?
若個人未立遺囑,遺產將依《民法》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進行分配。這可能導致財產分配不符合逝者的意願,甚至引發家人之間的爭端。立遺囑可明確指定財產受益人,確保遺產給了自己想給的對象,減少潛在的家庭糾紛。
我想立遺囑該怎麼做?
① 確認遺囑形式:台灣法律承認自書遺囑、公證遺囑、密封遺囑等形式。自書遺囑需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、簽名並註明日期。
② 明確財產分配:詳細列出所有財產項目,並清晰指明每項財產的受益人。
③ 選擇見證人:若採用公證遺囑,需有兩位以上見證人在場,並由公證人製作遺囑。
④ 妥善保存遺囑:將遺囑存放在安全且可信賴的地方,如律師事務所、公證處或銀行保險箱,確保在需要時能被順利找到。
提前立遺囑是對自己和家人的負責任行為,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和情感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