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/外遇/侵害配偶權/監護權/扶養費
Q:與同事親密聊天,法官判外遇賠償300,000元?逾越普通朋友間正常社交互動範疇,法官判外遇賠償300,000元?
A:每個人遇到的狀況皆不同,建議尋求律師協助討論,爭取最佳利益。
A: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743 號民事判決,說明如下:
A: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743 號民事判決,說明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