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療糾紛/開刀手術/醫美整形
Q:醫師沒有主動告知病情,法官判醫院連帶賠償1,800,000元?醫師看診未盡告知義務,法官判醫師賠償1,800,000元?
A:每個人遇到的狀況皆不同,建議尋求律師協助討論,爭取最佳利益。
A: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0 年度醫字第 2 號民事判決,說明如下:
A: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0 年度醫字第 2 號民事判決,說明如下: